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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正國小學生優良表現獎勵辦法

1、學生獲得的獎狀需依獎狀上的日期6個月內完成登記點數,超過六個月未登記視同放棄。

2、校外比賽限政府機關主辦方得以採計,相關辦法請參閱「學生優良表現獎勵辦法-1100909公告」(如附件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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